在诉讼过程中我们往往需要交纳一定的诉讼费用,一方面是为了保障司法公正和维护诉讼秩序,另一方面可以避免滥诉和恶意诉讼的发生,保证司法资源的有效利用,同时也能提高当事人对诉讼的谨慎性和责任心,促进和谐解决纠纷。
近日,花山法院顺利执结一起诉讼费执行案件。
案情简介
某保险公司与杨某某保证保险纠纷一案,本院于 2024年4月判决后,杨某某迟迟未履行诉讼费的缴纳义务。查控中心接收到诉讼费执行案件后,立即对杨某某进行了网络查控,四书的送达,通过短信平台向杨某某发送了相关的执行信息。在此基础上,查控中心的工作人员还主动致电杨某某,详细地向杨某某解释了他所应当履行的诉讼费缴纳义务,并且阐述了如果他继续拖延或者拒绝履行义务可能面临的一系列严重后果。杨某某在电话中表示会在过几日缴纳诉讼费,这让承办人一度以为案件将顺利解决。然而,几日过去后,杨某某依旧未履行判决内容,案件再次陷入僵局。
近日,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持续的监控,系统显示被执行人杨某某已经主动将该笔诉讼费存入至其名下被冻结的兴业银行账户中。
承办人立即对其账户进行了扣划,确保扣划金额准确无误且符合法律规定。随后,他们迅速将扣划所得的诉讼费上缴至非税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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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诉讼费用的那些事儿~
问
诉讼费用是什么?
答
案件受理费:第一审案件受理费、第二审案件受理费、再审案件中,依照《诉讼费交纳办法》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申请费:申请执行、申请保全措施、申请支付令等费用。
(一)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二)申请保全措施;
(三)申请支付令;
(四)申请公示催告;
(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
(六)申请破产;
(七)申请海事强制令、共同海损理算、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海事债权登记、船舶优先权催告;
(八)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
其他诉讼费用: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问
可以减半收取诉讼费吗?
答
减半收取诉讼费的情况如下:
1、破产案件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
2、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3、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4、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分别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问
诉讼费用由谁来交?
答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一审案件受理费用一般由原告预交,但这并不意味着案件受理费用由原告承担,法院最终根据判决结果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费用金额。
原标题:《【“花”式说法】诉讼费,你必须知道的那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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